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知识
当今社会,不管是在哪个城市,房子问题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对象,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比较重视住房的问题。国家为了让国民能够更好的购买房子,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,其中一项就是住房公积金,它特别受单位和个人的关注,在南京也不例外,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一般的商贷利率更低,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喜爱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知识,一起来看看吧!
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从2014年10月9日起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》,其中就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、贷款额度和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。改革后,借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,都可以办理贷款相关手续。
目前南京市已经做到了公积金异地互认,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后便可申请住房贷款。但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仍然没有进展,南京市并未全部实施新政策的相关内容。
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;
2、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(含)以上,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;
3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个人征信良好,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。
4、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、建造、大修自住住房;
5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、协议;
6、购买商品房、经济适用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%;购买二手房的,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%;
7、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,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;
8、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南京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
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予贷款:
1、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;
2、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;
3、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,申请人贷款(不含助学贷款)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。
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,大家在做公积金贷款时一定要注意以上所列出的信息,不然就会给自己增添很多的麻烦。